45分钟搞掂一宗民事纠纷 南沙法院诉前调解倚马可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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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32 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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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状纸不给立案,来到法院不让开庭。黄阁镇的陈老汉虽然不明白什么是“诉前调解”,可是他没花一分钱就和两个不孝顺的儿子达成了赡养协议。组建不久的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希望“诉前调解”成为当地老百姓既经济又快捷的化解矛盾的新方法。 年事已高的陈老汉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因为不能容忍两个儿子的拳脚相加,他从去年6月开始就搬到外面租房落脚。当年8月,陈老汉大病一场,两个儿子却连一个子儿都不 出。鸡年除夕,孤独的陈老汉连团年饭都没吃上。为了结束借钱度日的生活,陈老汉决定打官司。他在诉状中“恳请法官把房子判给他,(变卖后)当作晚年的生活费用”。新组建的南沙区人口总数约15万,其中农村人口占了12万。以陈老汉的官司为代表的传统民商事纠纷占了南沙区民事纠纷的大头。这些纠纷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不及时处理容易诱发不安定因素。 那么陈老汉的官司究竟怎么处理才合适?南沙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决定使用“诉前调解”。 所谓“诉前调解”,就是立案法官在签收诉讼材料或者对案件决定受理之前,通过法官对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矛盾,并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前达成和解。就陈老汉的官司而言,立案庭法官要把诉讼的成本和风险原原本本告诉陈老汉,让他权衡利弊后选择是否继续起诉。 昨天上午,法官把陈老汉和儿子们拉到一起。法官一面劝说老人尽量不要选择可能激化矛盾的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一方面严肃告知其两个儿子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接近中午的时候,双方终于达成赡养协议。陈老汉没有支付一分钱的诉讼费,儿子们也不会因为输官司感到“脸上挂不住”。 从去年10月组建以来,南沙法院已经成功运用“诉前调解”的办法调处各类纠纷27宗,其中24件得到彻底解决,另外3件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这些纠纷的平均处理周期仅为两个工作日,最快的一起纠纷只用了45分钟。院长柴立军评价说:“老百姓省了费用、免了麻烦,法院也减少了案件压力”。 本报记者贺信李静睿通讯员穗法宣陈晓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