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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代表72户楼长投票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3:5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黄珊实习生吴瑕)长久以来,海珠区新港西路楼盘顺景雅苑的业主们都深为小区新旧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的问题所困扰。昨天,该楼盘业主委员会与小区旧管家第三次公堂相见。

  成立业委会要炒旧管家

  顺景雅苑的业主委员会于去年5月成立。业委会成立前,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楼盘开发商聘任的广州杰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杰某公司)。多名业主反映,这个旧管家并不称职,小区不仅治安差、管理无序,连经规划部门确认的小区自行车库的600多平方米用地,也被物管改为商铺出租盈利,而这些收益却从来不由业主获得。逢年过节,物管甚至懒得布置小区,还得靠业主掏腰包买横幅贴福字,业主对该公司心灰意冷,早想换人。

  业委会成立后,曾提出要与杰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规范双方权义,据业主们说,杰某公司拒绝了这一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业委会书面征求意见,获得了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近74%的同意(已超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2/3的比例),决定招标选聘新物管。去年8月20日,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业委会随后与之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并告知杰某公司尽快撤场并移交相关场地、财物和资料。

  旧管家拒让权闹上法庭

  问题的关键就出在招标授权比例上。杰某公司认为,招标一事并未通知所有业主特别是商铺业主,因此授权不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公正性。再者,业委会招投标选聘新管家的授权签名有部分不真实,并非出自业主本人之手。除了这些有问题的签名外,剩下的业主授权的对应小区面积比例达不到法定的2/3。因此,杰某公司称,新物管的产生不符合法定程序,并以此为由一直拒绝撤离。

  楼长投票权成庭审焦点

  昨天下午,该案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原来的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双方围绕焦点再次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和激烈辩论。业委会提出,招标授权的过程是,当时业主们在每栋楼自行选出一名投票人(业主们俗称“楼长”),全楼72户业主把投票权授予他,由楼长作为代表投票表决是否同意选聘新物管。投票后,结果还公示了15天。“我们都认可的,怎么是违法呢?”业主们很不理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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