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见女友一男子劫车杀人 两地警方合作抓获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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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7:20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余锋 通讯员黎明 为寻访远在他乡的昔日女友,陆川县一“囊中羞涩”的青年男子竟劫杀了一名摩托车手,随后驾驶受害者的摩托车继续自己的“寻友之路”。在“寻友”未果后,这名男子低价变卖了劫来的摩托车,开始了四处躲藏的逃亡生涯。4月5日凌晨,在陆川、南宁两地警方通力合作下,这名潜在南宁市良庆区一基建工地打工的杀 人疑犯,终被抓捕归案。山岭窝处发现尸体 3月12日中午12时23分,陆川县一名群众在该县大桥镇大垌村九马岭山道路边的山岭窝处发现一具男尸。接到报警后,该县公安局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 经法医检验,死者的颈部有明显致命的刀伤痕迹,死亡时间为前一天晚上,身上衣袋空无一物。根据现场勘查走访,警方初步断定死者系遭他人抢劫杀害,且死者和凶手为本地人的可能性最大。为此,陆川县公安局领导指令全县各派出所马上加强对车站、旅店及重点场所的查控,尽快查清死者身份,严防凶手外逃。 当日下午3时许,侦查员获得线索证实:死者为陈某某,32岁,系陆川县温泉镇东山村人。3月11日晚7时多,陈某某从陆川县城用二轮摩托车搭客到大桥镇大垌村后下落不明。但是,案发现场并未发现他驾驶的摩托车。 陆川警方经分析认为,为一辆摩托车穷凶极恶杀人,大多是有恶行劣迹的人员所为,且熟悉作案地点的地理环境,是本地人无疑。 于是,一张搜查大网全面铺开。 两地联动擒获疑犯 经侦查,4月2日,陆川警方最终将嫌疑对象锁定为该县大桥镇北桑村山夹岭队人陈×明。今年40岁的陈×明,曾因盗窃被两次判刑劳动改造。事发前,陈×明曾在县城一家狗肉店帮工,3月11日傍晚离店后整夜未归,12日晚上10时许回店住了一晚,次日早上辞工外出,不知去向。 4月4日,一条可靠的线索从南宁方向传来:犯罪嫌疑人在南宁一工地做基建。当天下午6时,陆川县公安局立即指派专案组民警赶赴南宁。在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沙田派出所协助下,4月5日凌晨3时许,民警在南宁市良庆区平乐村委会的旧戏台工棚,将正在打牌的陈×明抓获。 为见女友劫车杀人 经审讯,4月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陈×明对其劫车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明供认,此前,他曾与博白县黄陵镇一姓钟的女青年谈恋爱,但今年以来,却一直联系不上对方,遂想前往博白寻访,可是他身上没多少钱,于是萌发劫车杀人的念头。 案发前两天,陈×明从街上买了一把25厘米长的水果刀,为作案做好了准备。3月11日晚7时许,他来到陆川汽车总站附近,向一店铺熟人借了一顶白色头盔后,溜到汽车总站物色打劫摩的。一名年约30岁的男摩的司机,愿意以7元钱的价格拉他去大桥镇。 当车行至陆川县大桥镇旧公路大垌村路段时,陈×明改口说要到九马岭山塘自己的鱼塘那里,摩的司机便开车前往。在九马岭顶山道,他借口说手机响,叫司机停车,以便他接电话。趁司机停车之机,他持刀将司机杀死,然后抢走司机身上十几元钱及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物,并将尸体拖到路下的岭窝处,折下树枝盖住尸体和路旁的血迹。然后,他连夜驱车往博白方向行驶,在博白县境的一山岭上睡了一个晚上。 3月12日上午,陈×明继续赶往博白县黄陵镇,因寻访其女朋友未果,于当天中午12时回到陆川县。在乌石镇月垌路口,他将已拆弃车牌的摩托车,以500元的价钱卖给一名年约30岁的青年男子。编辑:黄皓作者:余锋 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