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日臻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15 法制日报

  积极推动和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利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4月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了解到有关的最新进展情况。

  联合会签工作文件 衔接机制初步建立

  200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整规办、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2006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和监察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

  元明向记者介绍说,截至目前,除个别省份外,全国绝大部分省级检察院及一大批市、县级检察院与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机关联合会签了加强工作联系的文件,初步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结合专项监督活动 探索完善衔接机制

  截至2005年12月,历时1年9个月的全国检察机关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结束。在专项活动中,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一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挂牌督办了一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元明告诉记者,在开展专项活动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之与专项活动相互促进。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的支持,主动与当地工商、药监、质检、烟草等行政执法机关及公安机关联系,联合会签、下发有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落实到案件层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以罚代刑问题突出 信息共享完善机制

  那么,从专项活动的实践看,建立和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元明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特别是案件移送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等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还不够全面、规范。

  元明告诉记者,“以罚代刑”仍然是当前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受地方保护主义或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甚至受利益驱动,把一些应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或者“以罚代刑”;有的公安机关受警力、经费不足等的制约,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久拖不决或不了了之,影响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积极性。另外,认识不一致造成案件处理上的扯皮,有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定性、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在认识上存在分歧,造成移送难和处理难。

  主动介入了解情况 跟踪督促依法办理

  元明说,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商请全国整规办向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中央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转发《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要主动了解情况、介入侦查活动,及时批捕、起诉。对近年来高检院挂牌督办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要继续跟踪、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国内外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继续予以督办。

  如何切实防止和纠正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联系配合,通过走访工商、药监、文化、新闻出版、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查阅案件卷宗,特别是审查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发现和掌握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不依法立案的线索,并提出纠正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在继续依法严肃查办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方面,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对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要及时发现、坚决查办。

  元明最后说,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并使之完善,能够准确及时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 郑剑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