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WTO应尽快出台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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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17 法制日报 |
本报江阴4月9日电 丁国锋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等单位4月8日在此间举行的“WTO与中国法治建设”研讨会上,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呼吁,尽快出台与WTO后过渡期要求相对接的物权法等法律。 王利明说:“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就意味着必须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2005年开始,中国进入了加入WTO的后过渡期,来自国际经济的挑战和压力越 来越大,对中国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投资和交易自由,鼓励公民和法人积极创造财富,物权法将给予最重要的制度保障。”王利明还透露,起草10多年的破产法迟迟不能通过的原因在于遇到了法律问题,主要是职工工资、保险费用拖欠能否优先于银行抵押权受偿,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导致该法被搁置。“保护抵押权的效力,保护交易安全是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方面。”他说,“可以考虑设定一定期限职工工资的优先受偿,但如果拖欠的是破产企业的高管层的巨额工资,还应分类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