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来保障困难群体住房?政府责任不可推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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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32 新华网 | ||
◎关注困难群体住房 建设部日前通报了全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与实施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民对这一制度发出种种疑问,新华社记者9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 ◎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廉租住房制度与福利分房是有本质区别的。 ◎对于出租人来讲,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租房屋,其租金标准按市场租金收取;对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来讲,也要按市场租金交纳。 ◎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无论房地产市场如何变化,总会有一部分困难群众买不起房。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政府理所应当唱主角。 历史地看,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揽了城镇住房从建设、分配到管理的全部责任。住房体制改革进程中,也始终坚持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政府在住房供应中仍然起着主导作用。[][] 经济适用房制度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途径之一,已经走过近12年的路程,近来,“取消经济适用房”“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等声音不断,这不禁让人反思,经济适用房,好初衷为何得不到好的体现?[][] 我国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等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政策基本框架。 ◎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200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体系做了进一步完善。[][] 政府该不该帮助群众解决住房困难,这本来不应当成为一个问题,无论是哪一级政府都要尽量保证所有居民都拥有最基本的住房条件。但是从建设部通报的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看,目前仍然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也就是说,不少地方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连最起码的住房保障也没有,这难道不是当地政府的失职?[][] 当年参与制定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官员和学者或许没想到,这项旨在造福中低收入者的政策在8年后的今天,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州番禺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拿出提案——《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矛头直指经济适用房。与以往对经济适用房的争论不同的是,这个提案明确地提出用廉租房来取代经济适用房。这一观点得到了不少代表和房地产商的支持。[][] ◎拿什么来保障困难群体住房? 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 杜宇)让困难群体也能实现自己的安居梦,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拿什么来保障他们的住房,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困难群体居住条件令人心痛 一间只有几平方米的昏暗小屋出现在眼前。微弱的阳光从墙上唯一的一扇小窗户射入,原本狭小的空间被两张平行摆放的床挤得满满当当,一些简单而又破旧的家具被填放在了剩余的空隙,真正能容身的也只剩下不足2平方米。四周的墙壁因为潮湿墙皮脱落,不得不用塑料布包裹住四壁。 这是北京宣武区广内街道老墙根社区内一户贫困三口之家居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 这户人家的居住条件只是城市困难群体住房中的一个缩影。由于收入普遍偏低,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可以用这三句话来概括:人均居住面积普遍较小,生活设施不配套,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而随着城镇化的急速发展,农民工作为新的困难群体,他们的居住条件同样令人堪忧。 有这样一组来自重庆的调查数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所租房屋中有46%存在不同程度的阴暗潮湿现象和安全隐患。其中,17%没有自来水,61%不带卫生间,57%没有厨房。 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05年城镇低保人数稳定在2200万左右。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然而,就住房而言,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只有32.9万户。 关注困难群体居住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有人说,建设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困难群体参与社会再分配,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增加的一种手段,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都有很大的意义。 廉租房,能否圆了困难群体安居梦? 在今年两会上,不少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加大廉租房制度建设力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说:“在地价和租金较贵的城市,实行廉租房可以使政府处于主动地位,不仅能够有效平衡和解决城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而且能够大大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符合效益法则。” 其实,从1998年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到2003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已有数年光景。截至2005年底,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221个城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地级以上城市的75.9%。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改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但不可否认的是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一些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保障。还有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有122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 这些问题制约着廉租房制度的实施,为更多的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蒙上了一层阴影。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表示,建设部点名通报70个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反映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就是希望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里,大大提升廉租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不少地方已经开始行动起来。重庆宣布今年将有2000户以上“双困家庭”住进廉租住房,主城区“双困家庭”住房保障面将达到90%以上。武汉市房产部门介绍说,享受2006年补贴的住户将达到1万户,到2007年全市2万余户低保家庭都将领到租房补贴。 让困难群体有房住,还要克服多少困难? 从廉租房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让每一个困难家庭有房住,还有很多困难亟待克服。 困难一:资金没保障。据陈淮介绍,我们原来的财政体系中,关于社会保障一块重在保吃穿、保就业、保养老,原来没有把住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的科目中,在财政运转上也还需要有改革和完善的地方。 而建设部通报的70个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的,绝大多数都是贫困地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元昌说:“这和他们的财政收入有关系,因为廉租房经费的来源是财政上划拨的一部分,另外从公积金的增值部分抽一部分,还有就是社会的捐赠,这些欠发达地区,恐怕财力方面比较差一点。” 困难二: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有专家指出,不少城市经济欠发达,财力有限可以理解,但这不应该影响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的态度和责任意识。 在建设部公布的70个城市中,某些地处相对发达区域的城市也名列其中,这恐怕就不是“财力有限”所能解释的了。 陈淮认为,即便我们有100个客观原因,那为什么还有别的城市建了呢?最困难群体、最迫切需要救助的群体,应当首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在这一点上我们做得不够。 困难三:配套政策不完善。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政策,既是现行对困难群体实施保障政策的条件,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些配套政策对解决困难群体住房的支持力度有限。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住房消费领域实行的税费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全社会居民的,尚未建立面向开发建设和面向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需要研究出台支持低收入家庭购房或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完)
◎经济适用房是画饼充饥? 住房市场从租房到买普通房再到公寓别墅,不过是正常的梯次消费,靠政策人为干预价格既不必要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所谓经适房只是画了张饼,不但不能缓解住房紧张的矛盾,甚至还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混乱. 面对大中城市居民住房和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人们不禁反思: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今天这一步,问题究竟出在了哪?是当初制定的房改政策存在“严重的缺陷”,还是“正确路线被地方政府严重歪曲”? 面对大中城市居民住房和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人们不禁反思: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今天这一步,问题究竟出在了哪?是当初制定的房改政策存在“严重的缺陷”,还是“正确路线被地方政府严重歪曲”? 有多少没有获得预售的经济适用房被提前预订了出去,事实上,在以往经济适用房销售时,这种被提前透支的现象屡见不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