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有害废液污染环境 台环保部门纳管显影液处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4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10日电 相片冲洗产生的有害废显影液若直接倾倒,对环境污染影响极大,为有效管制,台“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要求业者必须上网申报处理,目前共纳管全岛98%的业者。 据“中央社”报道,“环保署”自去年6月1日起,纳管具有全自动冲洗设备的相片冲洗业,要求业者上网申报废弃物清理流向。在全台1932家业者中,已有1894家上网申报, 申报率达98%,上网申报量达1730公吨。相片冲洗业产生的有害废显影液,例如弱碱性水溶液的有机污染浓度(COD)估算高达每公升4万至6.5万毫克,并含有对苯二酚、溴化物等有毒物质,由于不具回收价値,过去店家易直接倾倒至水沟内,造成环境污染。 “环保署”表示,定影液含有高量的银成分,具回收价値,属中性到弱酸水溶液,虽然有厂商愿意收购,但将银回收后的废液,仍含有害物质,有机污染浓度亦高达5万至10万毫克,且不适合以生物或焚化处理,如未经过处理,就任意排放至环境中,会对环境造成重大的污染,所以都需要强制纳管。 “环保署”说,业者在清除每批废显影、定影液前,都必须上网确实申报,递送三联单,同时,负责清除的清除及处理业者,也要分别在接受、清除废弃物后的48小时和24小时内上网申报,以确实掌握废弃物的流向,避免任意弃置,违者都将处以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