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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恋引发孩子探视权纠纷妇产科医生证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2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陈轶珺 通讯员 严剑漪)明知孩子已被送养,两年后却要求到男方家探视孩子。面对昔日情人的无理取闹,百口莫辩的叶先生只得请来妇产科医生出庭作证,一场探视权“谜案”终于水落石出。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郭小姐要求探视孩子小峰(化名)的诉讼请求。

  郭小姐5年前与已有家室的叶先生相识,2004年11月,郭小姐在医院生育一子取名小

峰,叶先生支付了5万元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补偿费。然而令叶先生始料不及的是,两年后,郭小姐竟然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郭小姐诉称,她产下小峰不到十天,叶先生就将孩子从她处强行抱走,从此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儿子。一年多来,她多次上门苦苦哀求叶先生让她探望孩子,但均遭到其家人阻碍,故请求法院判决她每周探望儿子一次。叶先生面对郭小姐的陈述连连喊冤,他表示在孩子出生后不久,郭小姐即表示不想要孩子,并经两人同意将孩子送养给一对夫妇。

  庭审中,万般无奈的叶先生只得拿出妇产科医生沈某的证词。根据沈医生的陈述,郭小姐对孩子送养一事是明知的,而且收养的夫妻还曾经到医院产科病房和郭小姐见了面。根据证人的证词,法院驳回郭小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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