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发生矛盾用刀子割下被害人生殖器 恶魔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5: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被告人张迎春因与被害人杨某有矛盾而将其杀死,并残忍地将其生殖器割下。4月10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迎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3月9日晚,被告人张迎春伙同“胡子”(基本情况不详,在逃)随身携带刀子、锤子意图在东营市东城实施抢劫。当晚22时许,在东城清风小区附近二

人见到被害人杨某,因被害人曾与被告人张迎春有过矛盾,张迎春遂生报复之念。

  二人尾随被害人杨某行至东营市东城清风小区52号楼前时,先用随身携带的锤子击打杨某的头部致杨倒地,后将杨某拖至52号楼楼道门口东侧,用刀子割下杨某的生殖器,划开其腹部及右脸。残害过程中见被害人仍有反应,又用锤子朝被害人头面部击打数下,并拿走被害人的手机(三星S308型,被盗时价值1520元)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杨某系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江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