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电脑拼装隐私照片勒索领导干部 被告人说:我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4:25 检察日报

  本网讯 李鸿涉嫌伪造隐私照片,敲诈领导干部,归案后又拒不交代罪行,而面对确凿扎实的证据,法庭上李鸿不得不低下了头。

  今年1月,李鸿用电脑拼凑了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一单位领导吴某的隐私照片,并将照片放到吴某办公室。随后,李鸿以把照片公诸于众相要挟,打电话向吴某索要人民币20万元。无奈的吴某为顾及面子,只得答应了李鸿的条件,只是“价钱”降到了5万元。李鸿让
吴某将钱存到自己的储蓄卡上,却没料到对方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李鸿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本案从侦查到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李鸿均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但麒麟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拟定出了补充侦查提纲,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进行了缜密地调查取证。法庭上,检察官通过扎实有力的证据,对李鸿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进行指控。面对法庭判决,李鸿当庭说:“我没有什么可说的,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上和经济上的伤害,我应该受到法律惩罚。”8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李鸿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赔偿被害人吴某精神、名誉损失费1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