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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湘妹子”李艳林的歹徒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7:38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李茁 通讯员周维新)4月20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郭勇抢劫、杀人一案作出死刑终审判决。随后,杀害“湘妹子”李艳林的凶手郭勇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5年5月30日晚上8时许,赴浙江省桐乡市打工的女青年李艳林(永州市冷水滩区人)与同乡匡小燕在租住地附近遭遇抢劫,李艳林在营救匡小燕时,被犯罪分子郭勇残忍杀
害。同年11月22日,浙江省追授李艳林“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本报2005年11月24日对此曾作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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