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力挺燃气公司“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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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8: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超期燃气表应免费更换》追踪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实习生徐晶)中消协和四川省消委会21日联合发布观点:超期燃气表更换费不应由消费者承担。昨(22)日,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通报,将进一步以“建议”等方式,力挺成都燃气公司对超期服役的燃气表更换免费。 中消协和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发布消息称,对超期燃气表免费问题,中消协“3·15”期间通过网上辩论、网上调查的形式,收集了各方面意见。中消协与新浪网合作开展的调查显示,参加投票的90.28%的人认为超期燃气表更换费应由燃气公司支付,40.82%的人认为应该由法律法规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四川省消委会所作的网上调查中,主张燃气公司支付更换费的占91.6%。 对此,中消协和四川省消委会认为,燃气表是燃气经营者为了履行供气合同而必须提供的一种计量器具,因此,燃气表应当由经营者出资购买、安装、维护、更新;超期燃气表存在安全隐患,燃气经营者应主动进行更换。刘亚兵表示,省消委将采取进一步行动,力挺燃气公司在更换超期燃气表时免费。 同时,中消协在此问题上支持四川省消委会的做法,但由于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各地的地方法律法规也不相同,不会在全国范围内作统一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