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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植物新品种权年申请量跃居世界第四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9: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 姚润丰)记者从正在此间举行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上获悉,2005年以来,国外育种者申请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年申请量持续增加,近两年已达114件,表明我国的品种权保护工作正在得到国际认可。

  至此,中国成为继法国、日本、德国之后,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中,植物品种权的年申请量跃居世界第4位。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平介绍,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授予新品种权。在借鉴国际植物新品种测试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研制了玉米、水稻等57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并在审查测试中应用实施。

  与此同时,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选择12个省市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试点,并逐步在全国展开。几年来,全国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积极开展品种权执法工作,共查处侵犯和假冒授权品种案件100余起。人民法院受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460件,结案433件,通过调解和审判,有效地保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新品种权环境的改变,使国际上其他国家的育种者对中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信心大大增强,仅2005年,外国的申请量达77件,超过前5年的总和。”刘平说。

  据悉,目前农业部先后组建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制定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规章;成立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14个分中心,农业部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条例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7年来,农业部在全国近20个省区市举办了新品种保护基本知识和行政执法培训班30余次,培训人员2万多人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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