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规定学生闯红灯记入操行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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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9: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 今年起至2008年,全国将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昨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公安部门要建立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制度,学生闯红灯、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况,公安部门将通知学校,并将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中。此外,公安部门 还应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等,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