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全国首次统一配发警察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1: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全国首次统一配发警察证
■半年内配发完毕■警察着警服执法可不主动出示证件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月1日起,我国公安机关将陆续配发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民警将一律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的凭证,各地自行制发的警察身份证件停止使用。

  据悉,这是新中国公安史上首次在全国统一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身份证件。此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均是自制公安民警证件,在名称、式样和管理方式上都不尽一致。

  据介绍,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用半年左右时间分批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及广东、陕西两个省的公安机关将从6月1日起率先使用人民警察证。到年底之前,各地原有警察身份证件可以继续使用。

  统一的警察证长啥样?

  据悉,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件既美观醒目又经济耐用,同时在防伪技术和科技含量上也达到了当今国内外先进水平。

  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证件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压印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警徽一枚和“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证件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艺制作,其正面印制持证人二寸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并覆盖专用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

  警察执法应主动出示警察证

  为规范人民警察证的管理使用,公安部日前制定颁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今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但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介绍,如果公安民警身着警服执法时,也可以不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他解释说,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的凭证。“如果群众要求着装警察进一步出示警察证件予以确认时,警察还应主动及时地出示。”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暂时收回其人民警察证: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被禁闭的;因其他原因应当暂时收回的。

  这些人不得配发警察证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内部工勤人员以及聘用的辅助工作人员等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属于人民警察证的发放范围。

  根据规定,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不包括纳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现役制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

  规定明确,在民警退休、调离公安机关、辞去公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劳动教养等情况下,要分别及时收回或收缴其人民警察证

  北京的部分警察明天将拿到新警察证L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