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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精神疾病患者享受“慢病”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6:31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5月31日电(记者范迎春)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医保新政策,躁狂型、抑郁型和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疾病被确定为慢性疾病病种,此三类精神疾病患者享受新的补助政策。

  大庆市日前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规定,在指定慢性疾病病种中增加躁狂型、抑郁型和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病3个病种

。其中躁狂型精神病年度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基本定额为1200元,最高定额为2400元;抑郁型和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病年度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基本定额为1500元,最高定额为3000元。

  对指定慢性疾病患者,大庆市还规定,其门诊医疗费用支出额超过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最高补助定额标准且达到1000元以上的,在年末统筹基金有结余的前提下,对超定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核销。

  据了解,大庆市把3类精神疾病确定为医保指定慢性疾病,调整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将大大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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