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制要向弱势群体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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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0:00 东南早报 |
□湖北省咸宁市欧木华 高考将近,谢女士从儿子那里知道了“裸考”这个高考新名词。“裸考”,就是什么加分都没有的,仅凭考试成绩的人。而谢女士儿子班上近50学生,共有20多人获得高考加20分的资格,这些有资格加分的学生中,有“有市三好学生干部、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有获创造发明奖的,还有少数民族、华侨、牺牲警察的子女,爸爸妈妈是现役军人的”。(《 中国青年报》6月2日报道)近年来,高考加分制在国内名声不佳,有学者将其称之为“腐败通道”,更有呼吁取消加分制的。笔者以为,高考加分制并非完全不可行,但实施高考加分制,一是加分项目不能过多过滥,另一是必须要尊重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 我们的高考加分制度是:越是优势群体,比如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等等就越能得到加分的奖励,而越是贫困生,越是残疾考生,反而越是不能得加分的保护,一些大学甚至拒录残疾考生。另有一些加分规则,则完全是对考生父母职业或其父母所作贡献的一种补偿和回报,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背离了“加分制”的初衷,是把“加分制”当做了一种人情礼品,甚至异化成了因为父母荣耀贡献大,于是用“加分制”给其以“封妻荫子”的一种庸俗做法。 “加分制”规则的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加分”草率,导致了“加分制”成了“腐败通道”,笔者以为,对加分制进行改革,是刻不容缓了,而这种改革,最重要的是要体现正义原则,要通过加分制来起到调节和实现教育公平的作用。因此,加分制必须要向弱势群体倾斜,而不是成为强者锦上添花的工具。更不能体现成一种野性的不顾及弱者的“丛林法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