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病缺勤 学校需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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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1:3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省卫生厅昨日转发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规范》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 登记日志上。同时,晨检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记者 陈懿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