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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猜先交百元信誉金猜中弃权商家不退钱 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2:30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竞猜先交百元信誉金猜中弃权商家不退钱 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卖东西的商家让顾客去猜所买商品的价格,顾客所猜的商品价格与商家的标价最接近的,就可以以低于商品标价300元的价格将其商品买走。而猜中的顾客如果放弃购买权,商家就要将顾客交纳的100元“信誉保证金”扣掉。昨日,这种另类促销方式在郑州市商城大厦出现。

  现场公证顾客竞猜

  昨日上午10时许,郑州商城大厦二楼一经销空调、冰箱的商家将这种另类促销方式一公布,便吸引了不少顾客争相观看、参与。

  商家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竞猜的商品为空调和冰箱,其价格都由商家按照型号,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进行标价,并在竞猜现场封存。参加竞猜的顾客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详细的个人资料,然后交纳100元的“信誉保证金”。之后,参加竞猜的顾客再领取“竞拍号码牌”,按照次序参加竞猜。最后,由郑州市某公证处的公证员现场公证,并现场打开密封价格进行公示。竞猜价格最为接近公示价格的顾客为竞猜获胜者。获胜的顾客就可以以低于商品公示价格300元的价格将其商品买走。获胜者放弃保证金不退

  在现场,记者看到,商家在促销规则中还特别声明:不管是获胜者,还是失败者,商家都会如数退还“信誉保证金”。但是在促销规则的“备注”一栏中,商家又声明:获胜者如果放弃所竞猜商品的购买权,那么,先期交纳的100元“信誉保证金”商家将不再退还。

  当日上午,围观顾客中有人对商家提出的“获胜者如果放弃所竞猜商品的购买权,就要扣掉100元的‘信誉保证金’”的做法提出质疑:既然商家是低于市场价格30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获胜的顾客自愿放弃购买权,对商家来说应该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商家为什么还要扣掉获胜者的“信誉保证金”呢?更有顾客质问:“商家的这种促销方式算不算霸王条款。”商家做法强迫交易

  商家这种促销方式究竟该如何定性呢?昨日下午,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的孟国涛律师。

  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孟律师说,这是一种霸王条款,如果商家的商品标价等同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顾客猜中后主动放弃购买权,而商家以此为由扣掉顾客先期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话,那么,商家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的这种做法就是强迫交易。

  退一步讲,即便是商家的商品标价确实低于市场价格,商家以猜中者放弃购买权为由,强行扣掉猜中者的“信誉保证金”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商家这种做法也是强迫交易。因为从法律上讲,是否愿意购买是猜中顾客的一种权利,顾客是完全可以放弃的。

  (记者臧金生)

  在现场等待领取“竞拍号码牌”的顾客

  本报记者鲁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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