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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病历涂改了183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4:27 山西晚报

  用药不当,把病人治成了“植物人”,被告上法庭时,医院竟然出供“伪证”

  本报讯 “汾阳医院为什么要在我母亲的病历上涂改添加183处?”6月2日,孝义市的杜小兵找到记者。他拿着省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满脸泪水。“我母亲已成植物人,医院却不给个说法。”

  2002年3月6日,杜小兵的母亲张秀珍发现卵巢肿瘤,到山西省汾阳医院医治。在病人患有高血压的情况下,汾阳医院没有采取相应治疗措施,次日为张直接进行了卵巢畸胎瘤切除手术。术后在患者没有大出血的情况下,医院超剂量使用了高血压禁用药止血芳酸、止血敏,直接致使患者出现大面积脑梗塞。后家属请省城专家救治,张才保住生命,但在5月24日出院时,已“完全性失语,右侧肢体肌力0级,肌张力低下,腱发射为加号”。后杜小兵悄悄复印了母亲的住院病历。

  同年6月25日,杜小兵将汾阳医院告上法庭。可医院提供给法庭的病历和他的复印件大不相同。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认定“张秀珍在山西汾阳医院妇产科病历共计72页,涂改(152处)添加(31处)的内容共计183处。”今年1月10日,省医疗事故鉴定权威部门山西省医学会做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汾阳医院妇产科对患者张秀珍患有高血压病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采用相应的治疗措施。”“张秀珍的住院病历经当地法院质证,涂改现象严重。”得出结论“本例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提出了“继续康复治疗”的建议。

  杜小兵拿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多次找到汾阳医院,但每次都失望而归。“他们不是说领导不在,就是说领导在开会。我家已穷得快揭不开锅了,汾阳医院要拖多久才给我妈妈看病呀!”

  6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汾阳医院。在医务科,一位郭姓工作人员说,涂改、添加患者张秀珍病历一事我们不知道,院长应该知道此事。记者来到医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院长不在,你下午再过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医院时,得到的答复依然是院长不在。当记者拨打院长白林海的手机时,提示已关机。

  (本报记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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