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报复性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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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4:3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所谓“报复性执法”,指执法人在一己私利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不论执法对象是否违法,出于报复的目的,以“公正执法”为幌子,通过查税、查费、查账、查人、查假等执法手段来找执法对象的“茬”。“报复性执法”的违法行为往往得不到及时制止,有些执法人甚至将其作为长期谋私利的“摇钱树”,执法对象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进而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杜绝“报复性执法”,要加大查处力度,还要加强教育和监督。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使执法人员摒弃私欲,秉公执法。要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重点要建立并落实以查案申报和批准查案为内容的执法审批程序、以监督执法过程为内容的执法监督办法、以查处错案为内容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提高执法对象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使执法对象知法守法,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如此,“报复性执法”有望得以制止。(作者单位:明光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