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荣辱观 关键在落实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4:3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弘扬中华优良道德风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荣辱观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覆盖了公民行为的不同层面。它既包含公民对国家的态度,这是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基础,是公民的归属感和角色认知;也包含公民对他人的态度,这是公民权利实现、构建社会和谐的前提。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公 民道德教育的准绳,贯穿于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是“八荣八耻”在现实生活中得以践行的保证。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在落实。要广泛宣传“八荣八耻”对于全社会、全民族的重要意义,将它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系统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和继续教育课程之中;要强调“八荣八耻”的教育实践过程与公民责任与义务的统一,把约束公民遵循基本的道德规范作为出发点,把激发每一个公民承担应有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作为落脚点;要加强法制建设,让“八耻”行为付出高昂代价,让人望“耻”而怯;要加强媒体监督,利用媒体对“八耻”行为进行无情抨击,对“八荣”行为进行广泛赞扬,形成良好的公民道德价值导向;要加强制度创新,有关制度的建设要与公民道德建设同步,避免滞后和脱节的现象发生。 未成年公民的道德教育,要从“小不爱父母,大何以爱国”的道理上着手。要坚持正确的国家观、人民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培养他们尊师长、爱父母、爱劳动、爱班级的良好习惯,并使之形成一种氛围,把“八荣八耻”贯穿在生活的细微之处。(作者单位:安徽理工大学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