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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鄱时评:人岂能无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4:46 大江网-江西日报

  老一辈革命家陈毅元帅有诗曰“有草名含羞,人岂能无耻?”我们学习陈毅元帅这一诗句,用以指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可以得到很多启迪。

  明羞耻,知荣辱,辨邪正,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孔子云:“知耻近乎勇。”欧阳修认为“不知耻者,无所不为。”耻,即羞耻,也就是孟子所说的“羞恶之心”。人的羞耻感是在历史长河中经历大浪淘沙而代代相传的品德之一,是做人之本,“无羞恶之心
,非人也”。

  在古人心目中,知耻与否不但是衡量“君子”、“小人”的基本标志,而且也是“人禽之别”的基本标志,更重要的是,是否树立知荣明耻的风气,与国家民族的盛衰息息相关。康有为认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龚自珍说:“士皆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于是,王充以“鬻智干禄”为耻而自甘清贫;颜真卿、文天祥以“折节”为耻,故能威武不屈、成仁取义;包拯、海瑞以贪贿徇私为耻,故能公廉爱民。岳飞之所以奋起中原并决心“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不也是由于“靖康耻,犹未雪”而怀有强烈的“臣子之恨”吗?在我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中,此类知荣明耻的事例不胜枚举,为世人所熟知。

  然而,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看到一些羞耻感淡化、荣辱观颠倒的现象:有的人信仰缺失、良知泯灭而麻木不仁;有的人把能捞取、能贪占视为“有办法”、“有本事”;有的人穷奢极欲、大肆挥霍却被少数人“羡慕”;有的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而毫不在乎;有的人违法乱纪、损人利己明知故犯;有的人坑蒙拐骗、走私贩毒铤而走险,等等,这些皆属无耻行为。

  一个人如果荣耻不分,甚至以耻为荣,那么,小则弄虚作假、偷鸡摸狗,大则杀人放火、作奸犯科。羞耻感是一种自我意识,是一个人由于某种行为而产生的道德感情上的惭愧和负疚感。如果一个人连羞耻之心都没有了,损人利己竟不脸红,那可以称作“心死”。“哀莫大于心死”,这是很可悲的。从这层意义上讲,知羞知耻,是进步的向导;反之,是堕落的开始。

  清代思想家顾炎武诗曰:“人生富贵驹过隙,惟有荣名寿金石。”他把羞耻荣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羞耻感作为一个人品格的一部分,以一种天赋的品性存在于社会、家庭的各个层次和方面。人若有羞耻之心,便时时会以“羞耻”衡量自身的行为和修养,从而养性、谨言、慎行。知耻的可贵之处,还在于能进而使人自责、自戒、自勉。为人处世知羞耻,才不会失人格;为官从政知羞耻,才不会辱使命。 (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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