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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工伤后咋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5:11 山西晚报

  太原李先生询问:李先生是一名司机,前些天,他运货时与另一辆车相撞,腰部、腿部多处受伤。他的老板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得知对方车辆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于是拒绝支付其余医疗费,让李先生找对方车主索赔。

  记者郭卫艳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

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李先生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车主,也可以起诉自己的老板。如起诉对方车主,是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对方车主在其事故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义务;如果起诉自己的老板,则是老板按工伤事故赔偿索赔。(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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