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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行窃店主沉默顾客损失该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5:11 山西晚报

  上周三,轮休在家的张女士独自在服装城逛街。没想到在一家店铺购物时钱包被盗。店老板告诉张女士,他刚才见一个小伙子偷了她的钱包。他对自己三缄其口的行为解释说:“小偷天天在这里活动,我今天提醒了你,明天他就会找人报复我。”

  小偷在店内行窃,店老板有提醒的义务吗?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

利。如果服装店老板发现张女士钱包被盗,就有提醒的义务,避免张女士被盗。服装店老板应尽的义务而没有尽,由此造成的顾客损失理应赔偿。

  律师认为张女士向老板索赔,还须注意一个重要的问题,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服装店老板确实看到了案发经过,否则服装店老板免责。实际生活中,此类证据很难举出。

  本报记者 郭卫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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