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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七不准“能否刹住换届中官员的歪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6:00 光明网
于景宁

  中新网5月31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为防止和杜绝在换届中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现象,中共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换届工作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其中对于各级官员,要求做到“七不准”:不准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工作;不准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便猜测和

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不准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不准在档案材料特别是“三龄一历”(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方面弄虚作假。

  “通知”中要求各级官员“不准”施行的行为,几乎囊括了历次换届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现象,对此,在换届前,有针对性地发布“禁令”,可谓未雨绸缪的明智之举。但是,规定了几个“不准”就能刹住换届中多年来屡禁不绝的歪风吗?“七不准”到底有多大的实效性,人们不能不表示怀疑。

  “七不准”虽然规定的很细、很具体,但是作为组织却很难控制和掌握各级官员的违纪行为,因为任何官员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也不会先向组织请示汇报之后再行动,脚长在他的腿上,他要往哪里跑,组织怎么会知道?至于“买官卖官”,从已暴光的案例来看,都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买者花了多少钱,卖者得了多少钱,他们还要在组织面前点票子给你看看吗?组织既然连边都摸不着,那如何去禁止和杜绝这种行为呢?

  再说,不准“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这一条,只要勾当没暴露,从来就没有人承认过对哪个下属封过官、许过愿,更没有人会承认受过贿,人们只是从一些缺德少才之辈的步步高升,来反证出提拔此辈的某些上级领导肯定是得了好处,但是,只要人家双方不开口,就奈何不得人家,即使组织有所怀疑,你没有证据也多余。试问,对此,组织怎么掌控呢?笔者以上分析的是“七不准”中的主要几条,其他诸如不准“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就更难控制了,在“关系、人情”已经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个人立身之本的社会里,你不让他搞,现实吗?就是他不搞,那些多年来“喂”出来的“关系”也不会知恩不报、按兵不动啊!另外,如果哪位官员要对他的竞争者“使绊子”,也根本不用他出手,“咳嗽”一声,就有的是“舔腚”的去放冷枪、射暗箭,主谋的官员连“形”都未显,你上哪里“整”他去?我们一些正直、善良的人,在换届中吃这种亏还少吗?但是找谁去?只能吃哑巴亏。

  总之,我们稍做分析,就可以发现,“七不准”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要求,各级官员如果都能自觉地严格遵守,换届工作就会顺利进行,但遗憾的是积弊太深、积重难返,因此,规定了“七不准”,也难刹住官员在换届中的歪风。谨以此奉与“七不准”的制定者兼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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