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说“不”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7: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龚哲明)旨在进一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宁波市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条例(草案)》近日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审。 法规草案中规定,县级以上及产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可以提出《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建议书》,提请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部门对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应当 认真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