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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订房控细则须征求消费者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7:50 新华网

  魏文彪

  6月2日上午,北京市建委组织在京的部分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内部座谈会,该会议主要是针对“九部委新政”的北京实施细则征求建议。与会开发商分别针对“套型面积”的具体内容是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中小套型占全部新供应量的70%以上能否区别对待等问题展开讨论(6月3日《新京报》)。

  此次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以及九部委出台房地产二次调控实施细则,是为了给房价的非正常上涨刹车,改变房屋大量空置与百姓买不起房并存的畸形现状。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住房的正常需求,是国家调控房产市场的目的之一,地方政府在出台本地的调控细则时,不能只征求房地产公司的建议,而将广大消费者阻挡在“内部座谈会”的门外,否则难免给人以地方政府有意扭曲房产调控目的之感。

  应该看到,在当前情形下,开发商与消费者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对立关系,房产调控某种意义上是他们利益的此消彼长。所以,政府应当听取利益双方的意见,而不能只开会征求开发商的建议,否则难免偏听偏信,作出有违公正的决策。具体就“90平方米中小套型占全部新供应量的70%以上”规定而言,开发商当然是希望房屋建得越大越好,但九部委的这项政策该否在北京被区别对待,最有发言权的应该还是市场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所以不邀请消费者代表参与讨论,要能在这个问题上得出合理结论,怕是没有可能。

  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当前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存在着一定利益关联的情形下,需要防止部分地方政府假借出台本地实施细则的名义,变相架空国务院与九部委的文件精神,以“出台适合本地情况的细则”之名,行维护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利益之实,使国家房控计划又一次失效,让百姓利益继续成为少数集团利益的牺牲品。这除了需要中央政府、有关部委加强监管之外,还需引入作为利益相关人的百姓的监督,其中就应包括让百姓参与地方政府出台细则前的决策讨论。

  新华社6月1日曾经报道,“尽管自住型购房者对当前出台的宏观调控措施欢欣鼓舞,但许多人却是抱着观望和怀疑的态度。究其原因,主要是出于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担心地方政府阳奉阴违,对九部门意见的执行大打折扣”。既然各地方政府口口声声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那就应该引入百姓的监督以证实自己的承诺,恢复纳税人及选举产生政府的公民的信任,否则,遮遮掩掩、欲盖弥彰,只会强化百姓对于它们的怀疑,加剧地方政府在房产政策上的信任危机,继续损害、削弱地方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

  没有程序的公正就不会有实体的公正,所以,政府决策公正建立在决策程序的公正之上,而合理的决策程序就是在决策过程当中,应当让利益各方参与到决策的论证中来,让各方利益诉求均能获得表述的机会,然后在综合各方意见与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利益各方的公开博弈、讨价还价,来实现政府政策对于各方利益最大限度的体现与反映。

  尽管笔者认为召集开发商与消费者代表同场讨论是最佳方式,但还是希望此次召集开发商开会,只是北京市建委听取社会意见的第一步,其后将会有听取消费者意见的会议及时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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