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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猫腻”真不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00 大连晚报

  ●违约后不肯付违约金●介绍房源时隐瞒实情

  ●为贷款竟做两份合同●买方卖方两面“忽悠”

  二手房中介“猫腻”真不少

  ■本报记者星月

  昨日,本报《规范二手房市场须警惕“问题中介”》一文,引起了市民的高度关注,84354534和84335530两部“二手房交易”投诉电话始终响个不停。据不完全统计,两部电话共接到市民投诉50余件,涉及二手房中介公司达到20余家,暴露出的问题各式各样,许多热心市民还为规范二手房市场献计献策。

  记者对50余件投诉做了大致的归纳,反映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违约后中介把着定金不付违约金;中介向买方介绍房源时,隐瞒房屋的实际情况;中介违规操作,擅自将房款付给卖方;中介两面欺诈,赚取售房差价等。

  违约还不交付违约金

  国惠(化名)的亲属在车祸中受了伤,急需钱进行治疗,因此家里决定将房子卖了。去年4月,他们委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卖房子。“当时我的房子正对外出租,租期还没到我就让房客将房子腾出来了,把钥匙交给了中介,并与对方签订合同。可是20天后,我被告知对方不买房子了,于是我就向中介索要违约金。”国女士说,为了能按时交房,她损失了两个月的房租、水电煤气费等共计5000多元,可房子却没卖成。

  去年6月29日,双方终止了合同,中介公司才将房证退还给国女士,而关于违约金一事,中介以当时买方未交定金为由拒不支付。“在签合同的当天,我亲眼看见买方交了1万元的定金,可中介就是不认账。”国女士说,为此她将这家中介公司起诉到了法院,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隐瞒所卖房子的真实情况

  朱先生于2004年购买了黑石礁浪花街的一套房子。“合同规定,房子的一切手续都由中介公司代为办理。并且中介保证,房子的水、电、煤气费都交齐了,不会有拖欠。”但是,朱先生说,当他把全款交齐后,发现所购房屋连续几个月的水、电、煤气费用都未交。当他发现这些遗留问题后,便找到中介公司,而中介的工作人员竟告诉他,房款已经划拨给卖主了,他们找不到卖主了,无法负责。

  于先生也买了一处这样的问题房。于先生是2005年7月买的房子,当时,中介公司表示此处房子不欠任何费用。因此于把买房的相关手续都给了中介公司。可是2005年底,他去交取暖费时,竟然发现,此房1997年的取暖费未交。“由于年头已久远了,续交费手续办理起来非常麻烦。”李先生无奈地表示,找中介买房子就是图方便利索,可没想到还是什么都得自己办。

  朱先生表示,与买房子的钱比,这些钱虽然不算什么,但是他总觉得被中介欺骗了。“中介公司为了房子好卖,尽可能地‘美化’房源,隐瞒房子本存在的问题。”

  为贷款一套房竟做两份合同

  上月初,市民李先生在卖房子时遇到了一件蹊跷事。李先生说,他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以17万元的价格将自己在锦绣小区的一套房屋卖出。但买方提出要贷款,让李先生先将房证先过户给他。

  于是,李先生在办具体过户手续时见到了买方。他意外地发现,买方手里还有一份购房合同,上面的成交价格是26万元。买方告诉他,由于17万元的房价太低了,他的首付又少,因此提高房款是为了能从银行贷款,所以中介公司给他制订了两份合同。

  李先生顿时起了疑心:难道这其中有什么猫腻?李先生告诉记者,另一份合同上没有他的签名,因此对方跟他商量,希望他能签字。李先生不知如何是好了。

  对买方卖方都“忽悠”

  孙女士和程女士在同一家中介公司买卖房屋,遭遇虽然不同,但却同样苦恼。孙女士是去年11月份签订购房合同的。合同上注明所购房是地产使用权房屋,而实际给她的房证竟是“单位自管房证”。“我周围的人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房证。”孙女士担心地表示,这样的房子住着不知道会不会有麻烦。

  而让程女士烦心的是,中介竟告诉她卖房合同不能终止。程女士说,当时她在网上留的卖房信息,某中介的业务员来找她称可以代卖。4月份,该中介给她找到了买主,三方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买方交了3000元定金。而10天后约定交齐另外7000元定金的时候,却找不到那位买主了。中介说,目前还不能确定买主不见了,只有到交付首付款的时候,如果买主还不来,那时才能确定买方确实不见了。于是,程女士又等了10天,可还是不见买方的踪影。

  程女士认为,买方已经是不买她的房子了,因此躲起来不露面。她希望中介将房证返还给自己,并将定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她。可是,中介一直拖了2个月才将房证还给她,可却不支付违约金,理由是,没有买方的签字就不能认定买方为违约,并称:“20年后如果买方还想买房子,程女士也得卖给人家。”“找不到买方,这房子我难道就永远也不能卖了吗?”程女士为此苦恼不已。

  昨日,记者接到的关于二手房买卖问题的投诉还有很多,许多打来电话的市民表示,他们的遭遇令他们气愤不已,却又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些市民希望通过本报,提醒正准备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在交易时睁大眼睛,多问几个为什么,并应理直气壮地拒绝某些二手房公司不正当的要求。

  本文刊出的,只是50余件投诉中的部分内容。今后,本报记者将对具体投诉进行深入采访,对“问题中介”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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