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履行消防义务将被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34 法制日报

  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有何背景及意义?各地围绕《意见》应做好哪些工作?6月4日,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

  亟待解决机制性体制性问题

  记者:请您谈谈《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刘金国:当前公共消防安全的基础还很薄弱,还有许多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深层次矛盾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亟待解决。2001年至200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0万起,造成12268人死亡、1575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5.6亿元,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22起,造成457人死亡。上述情况说明,我国正面临着火灾总量持续增长的压力和群死群伤火灾多发的高风险,火灾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

  在“十一五”开局之初,国务院及时出台《意见》,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记者:当前我国消防工作中还存在哪些不适应的地方?

  刘金国:近年来,我国消防事业虽得到较快发展,但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不相适应的矛盾还很突出,主要表现在: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由消防法和规章组成,没有行政法规。1998年施行的消防法缺少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的规定。

  公共消防设施和专业消防力量建设明显滞后。全国还有55个地级市和75个县级市没有制定消防规划,城市应建63万个公共消火栓,实有49万个,“欠账率”22.2%;全国应建7348个消防站,实有3129个,“欠账率”57.4%。全国还有692个县(市、旗)未建公安消防队,3.7万个乡镇专业消防力量基本空白。

  农村地区防控火灾能力尤为薄弱。2000年至2005年,全国农村累计发生火灾50万起,造成9688人死亡、1131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6亿元,烧毁建筑1800万平方米,受灾27万户,各项指标均占全国火灾总数60%以上。

  一些地方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弱化,火灾隐患数量多、整改难度大。

  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记者:《意见》有哪些突出特点?

  刘金国:《意见》突出强调了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围绕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就细化和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意见》突出强调了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确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还清“欠账”,不欠“新账”;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规定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尤其要努力填补广大农村地区专业消防力量的空白。

  《意见》突出强调了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的重点环节。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场所,要限期搬迁、改造;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事项,共同严把行政许可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技术等手段,切实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立案销案、挂牌督办等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意见》突出强调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消防工作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

  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记者:《意见》就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哪些措施?

  刘金国:《意见》紧紧围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目标提出: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做好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三是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大力推动以地方政府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在农村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集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四是广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重大火灾隐患上级直接督办

  记者:《意见》就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提出了哪些措施?

  刘金国:针对目前仍有很多“老大难”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问题,《意见》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治中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坚持什么违法行为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违法行为、哪类火灾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哪类隐患的原则,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促整改。当地人民政府要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级人民政府要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当地人民政府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

  尽快建立应急救援专业力量

  记者: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

  刘金国:结合我国国情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尽快建立能担负社会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力量。《意见》提出,公安消防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特别是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

  消防工作纳入综治考评范围

  记者:近期贯彻落实《意见》重点要做好哪些工作?

  刘金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规划,特别要抓住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契机,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好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当前的重点是全面推进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推动城乡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一步拓展公安消防部队的社会服务职能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作用等。

  根据《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公安部将按照《意见》要求,对各地区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本报北京6月4日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