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面临火灾总量持续增长高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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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34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6月4日讯 记者王斗斗 “当前,我国公共消防安全的基础还很薄弱,还有许多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深层次矛盾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亟待解决。”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谈到意见出台的背景,刘金国透露了一组数据:2001年至200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0万起,造成12268人死亡、1575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5.6亿元。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22起,造成457人死亡。他表示,我国正面临着火灾总量持续增长的压力和群死群伤火灾多发的高风险,火灾形势严峻。 针对当前我国消防工作中还存在的不适应之处,刘金国指出,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由消防法和规章组成,没有行政法规。1998年施行的消防法已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尤其缺少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规定。 刘金国说,意见还突出强调了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规定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尤其要努力填补广大农村地区专业消防力量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