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34 法制日报

  聚焦普法·访谈

  本报记者 吴坤

  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决策者,他们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四五”普法以来,重庆市始终把领导干部学

法用法放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为根本目标,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记者近日采访了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规范严谨、操作性强的各类制度是重要保障。”周慕冰说,重庆市通过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学法用法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学法用法档案登记制度、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是重庆市继各级人大对由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在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上的又一次有益尝试。该制度规定:凡提拔担任或由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在任新职一年内参加法制理论知识考试,首次考试不合格者,在任职一年内可参加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现已举行了两次,共有2597人参加了考试,其中厅局级(含市管干部)38人。第1次考试不及格的39名干部,都进行了补考。

  周慕冰介绍,重庆市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效果的考核监督工作。从1998年开始,已连续8年坚持每年一次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统一考试;各级人大任命的干部已连续10年坚持任前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四五”普法期间,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法制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各级人大进行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中,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及格。重庆市还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情况指标量化,纳入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奖惩兑现。5年中,先后有9个部门因为不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在目标考核中被扣分。

  周慕冰介绍,“四五”普法期间,重庆市突出学法重点,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五年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听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学法、集中培训、岗位培训、以会代训、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等形式,重点学习了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深入学习了宪法、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关世贸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新颁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20余部。五年中,全市共举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63次,其中市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6次。全市40个区县和各部门共举办各级各类法制讲座1957次。参加上述讲座的各级领导干部(含村居委干部)人数达281762人次。

  学法只是基础,用法才是目的。周慕冰介绍,五年来,重庆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重视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治市实践紧密结合,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决策重大问题时,重视按照法律程序充分论证,依法决策。五年中,重庆市紧紧围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陆续推出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政务信息公开、行政首长问责、政府开门立法等一系列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举措,其中《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四项制度,获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四五”普法期间,全市40个区县全部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80%以上的镇(乡)政府和政府主要职能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