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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法官不远万里赴川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讯梁晓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刑庭法官为了避免身患艾滋病的四川籍被告人长途跋涉病情恶化,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及公众利益,不远万里去到被告人远在四川的家中开庭并当场宣判。

  该案的被告人王宇(化名)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其伙同同伴于2005年9月在大兴区黄村镇金星桥南侧公交车站处,以丢包的方式骗得事主人民

币5500元。被查获后,王宇于羁押期间被查出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取保后被家人接回四川老家。

  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主审法官专门向大兴法院领导作了汇报,最后决定赴川开庭审理此案。5月19日下午,大兴法院刑庭的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检察院的三名工作人员一同乘火车奔赴四川绵阳。5月20日晚到达绵阳后,法官和检察官们选择了离被告人家最近的一家宾馆,并联系了宾馆的会议室作为开庭地点,目的是为了避免到被告人家中开庭给其个人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5月21日早9时,法官和检察官们准时在临时法庭中等待被告人出庭,由于患病,王宇神情木然,动作迟缓,但当他和前来旁听的妻子看到法官们不远万里来到四川开庭审理自己的案子,并为保护他的隐私,专门开辟临时法庭进行审理时,内心十分感动。审理中,王宇对检察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均未提出意见,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也没有异议。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以诈骗罪判决王宇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王宇在宣判后表示服判,并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据了解,大兴法院一直坚持人文审判方式。去年该院为审理一身染传染病的被告人的案件,法官冒雪奔波千里跨省赴河北开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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