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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约还款还搞人间“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赵春来 一对夫妻向朋友借得巨额现金后,不久就双双失踪,被朋友告上法庭。6月2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这起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缺席判决被告彭章辉、唐敏提前偿还70万元借款。

  2005年8月26日,被告彭章辉因家庭经营需要,向原告张德伦借款70万元,承诺每月归还3万元本金及1000元利息,定于两年内全部归还。借款后,彭、唐二人未按约定履行还

款义务,张多次催收无果。二被告于去年底下落不明,其家庭经营状况恶化。张德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初诉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

  法院认为,被告经营状况恶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原告行使不安抗辩权,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理应得到法律支持。法院依法对被告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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