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副总裁2.5亿遗产归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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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35 沈阳今报 | ||||
金花企业集团副总裁徐凯自杀已经1年多了,徐凯唯一的儿子苏超说,他们和金花企业集团已经商谈过20多次都没有结果。 徐凯有过3次婚姻,都以离异告终。留有一对儿女和76岁的老母亲。大儿子苏超今年35岁,他跟随继父的苏姓。第二任妻子给徐凯生了个女儿,现年26岁。第三任妻子没有孩子。和徐凯生活最长的是第二任妻子。 徐凯自杀后,他的3个直系亲属就成了法定继承人。2005年9月,3个法定继承人在韩城市法院的调解下,确立了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徐凯的女儿占父亲遗产的40%,苏超和奶奶各占30%。 金花企业集团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除了继承遗产外,还要同时承担债务。此间,金花企业集团给徐凯的母亲和儿子苏超各借10万元。“从人道精神出发,参照陕西陈家山矿难的抚恤标准”,又付给徐凯的母亲8万余元的抚恤金。 5月18日下午,金花企业集团副总裁孙圣明称,苏超和他奶奶开始只提到要继承遗产,集团让他们开个价,白静波说:“开的简直就是天价———上亿元。”“我们当时要2.5亿,这些钱都是根据金花企业集团对外公布的48亿的净资产算来的,因为徐凯在金花集团的股份占到20%”,苏超说这些钱还是他们给集团打5折算来的。 白静波说,目前他们和继承人争论的焦点是,苏超和他奶奶在继承遗产的60%外,也同意承担60%的债务,但不愿意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白静波认为,债务不能分割。由于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金花企业集团一直主张继承人通过法院解决继承的问题。 苏超说,他们通过许多律师咨询过,到法院打官司,第一不能确定诉讼的标的,即使有标的,诉讼费保守估计都在数百万元。这些钱,成了继承人通向法院的绊脚石。据《华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