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四川行政执法按“权力单”对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40 沈阳今报

  今后,四川省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时,都必须依据梳理出的“执法权力清单”对号入座,不得乱执法、无依据执法以及交叉、重复执法。

  据了解,这次清理的行政执法主体不仅包括法定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还包括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各市(州)政府法制机构必须在本月30日前完成对“三项清理”的审核、审查,并向社会

公告行政执法主体。据《成都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