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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抢国道车辆 十五年后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06年2月10日,因抢劫国道车辆而潜逃在外十五年的肖春根被警方逮捕。5月30日,江西省吉水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1991年9月24日夜晚,肖春根伙同易福根、肖何南、龙辉(均已判刑)及易才根(另案处理)五人从江西省宜春市来到吉水县八都镇105国道上,利用国道修路车辆行驶缓慢之机,先后拦截过往的外地货车三辆,并采取持刀威胁、殴打、搜身等手段,强行劫取司乘人

员的钱财。同年11月肖春根再次伙同他人携带杀猪刀、水果刀到该路段,强行拦截过往货车六辆,并当场劫取司乘人员马彬等人的钱财1万余元。逃离现场之后,肖春根开始了漫长的逃亡之路,他先后到过广东、深圳等地打工,因害怕被公安机关抓获而不得不经常换地方,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肖春根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刘四根

刘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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