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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取消“能源福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过虹 肖俊林) 自7月1日起,河北省电、煤气、天然气、煤等其他能源垄断行业给企业职工的“能源福利”将全面叫停。5月24日,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供电局、煤气公司的员工可以无偿或低价使用电和煤气,对这种“能源福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始终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质疑。2005年初,河北省着手制定了《河北

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2006年5月24日,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条例》。《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用户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

  依照《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凡违反规定继续发放“能源福利”的能源垄断行业,将由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应收能源费用2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过虹 肖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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