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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新平台探索新路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03 南方日报

  搭建新平台探索新路子

  ——贺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召开

  张德江

  (2006年5月18日)

  核心观点

  胡锦涛总书记2004年12月视察广东时明确指出:“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对各方都有利,要搭建并利用好这个平台,注意搞好战略规划,务求实实在在的成效。”2005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明确要求:“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努力探索粤港澳地区同中西部地区联动发展的新路子。”

  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参与,是泛珠三角区域不同于国内其他经济区域的特殊因素,也是促进本区域合作的独特优势。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一项新生事物,不会一帆风顺,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只要合作各方始终坚持互利共赢,始终坚持务实进取,始终坚持探索创新,就一定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三年了。经中央批准,2004年6月初,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在香港开幕、澳门演讲、广州闭幕,随后在广州成功举办了“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式启动。2005年7月,第二届泛珠论坛和经贸洽谈会在四川成都举行,取得了喜人的成果。第三届泛珠论坛与经贸洽谈会经过精心筹备,即将在云南举行,相信一定会是又一个丰收的盛会。

  自打泛珠合作开展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全力支持。胡锦涛总书记2004年12月视察广东时明确指出:“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对各方都有利,要搭建并利用好这个平台,注意搞好战略规划,务求实实在在的成效。”2005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明确要求:“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努力探索粤港澳地区同中西部地区联动发展的新路子。”

  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泛珠合作各方努力在搭建新平台、探索新路子,不断取得新成效上下工夫:在中央批准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不断完善合作的制度和机制;编制和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信息化、科技、环保、综合交通运输和能源等专项规划;大力加强经贸交流与合作,合同协议金额累计超过7000亿元,合作项目超过5000个;内地9省区改善了涉及货物、服务贸易的市场环境,促进了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接,跨地区综合交通体系、能源合作取得突破;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从框架协议规定的十大内容扩大到司法、反走私、学术研究和社会团体等方面。总体上看,泛珠各方交流日趋紧密,合作方兴未艾,发展势头良好。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企业界和民众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已成为支撑港澳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先后派出多个团队到有关省区考察,相关省区也组织各类代表团在港澳举办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小企业推介会等活动,切实加强了港澳与内地的联系。在前两届经贸洽谈会上,港澳经贸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实践证明,泛珠合作对于促进港澳与内地更紧密的经贸关系,推动港澳经济繁荣,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粤港、粤澳政府在国际上联手推介泛珠三角,提升了泛珠三角的国际影响力。东盟、欧洲、北美、阿拉伯等地区的一些政府和大型企业,明确表示了要加强与泛珠三角地区合作的愿望。

  三年来的合作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取得明显成效、保持良好势头,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是最重要的保障;区域内各方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谋求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这一合作很快达成共识并积极参与是根本的推动力量。

  三年来的合作实践证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探索促进东、中、西部经济互联互动、共同发展,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崛起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总体上呈现由东到西、由南向北梯度推进的态势。从经济特区建立到沿海城市开放,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集群发展到西部大开发,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到推动中部崛起,这些“点状”、“块状”的开放开发,极大地促进了相关地区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推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区域合作的必然趋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开创了东、中、西部经济互联互动的新模式,也开创了粤港澳地区同中西部地区联动发展的新模式,展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应当看到,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参与,是泛珠三角区域不同于国内其他经济区域的特殊因素,也是促进本区域合作的独特优势。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以充满生机与活力、富于吸引力与竞争力的独特魅力展现在世人面前。“十一五”期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及有关专项合作协议,抓紧组织实施合作发展规划,切实完善政府及部门间的合作机制,着力发挥企业作为经贸合作主体的作用,遵循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同时,加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不断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推动如此幅员广大、发展水平和制度体制差异明显的地区实现互联互动、协调发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会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需要为之长期努力。我们坚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只要合作各方始终坚持互利共赢,始终坚持务实进取,始终坚持探索创新,就一定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祝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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