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但愿天堂里不会再有加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07 四川在线

  “我好累……”5月30日深夜,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服装厂35岁的女工甘红英死在出租屋。医生注明:死亡原因是猝死。

  此前,从5月27日到30日,工厂为了赶活,甘红英每天都是从早上工作到次日凌晨。四天工作时间达54小时25分钟,累计加班逾22小时。她生前常提到自己“想好好睡上一觉”。(6月2日“南方报业网”)

  每每看到类似的事情,都让我悲愤不已。愤的是那些老板们竟然是如此的没有人性、丧尽天良!悲的是在国家社会日益发展、文明不断进步的今天,竟然还有这样的悲惨世界!

  从众多因累致死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些“我的眼里只有钱”的老板们根本没有把他们的员工当人来用。

  广州某工艺品公司让员工连续加班三天,而这三天的睡眠时间加起来还不到六个小时!女工何春梅终于在过度劳累之下猝死。(2005年11月09日《东方今报》)

  广州增城某制衣厂一名江西籍的男工人连续加班了4天后死亡。据该工厂的工人们介绍,这家工厂几乎每天晚上都是加班超过3小时。(2004年12月7日《信息时报》)

  无良老板们的残酷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资本家和旧社会的地主恶霸。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在报告中说,相当一部分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并且不付加班工资,超时加班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

  要你加班,有时还不给钱,你还不敢不干,为什么?因为你不干他就拿小鞋给你穿,甚至辞了你。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今天,为了保住饭碗,大多数人往往忍气吞声。即便是老板骂你,你也只能选择逆来顺受,毕竟人格不能填饱肚子。

  不过,这世上还真有不怕死的。东莞某工厂员工黎某等10人为争取权益而拒绝超时加班,被他们原所在工厂指为带头煽动工厂员工“罢工”,并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工厂与黎某等人的劳动关系,但未办理任何解雇手续。(2006年6月2日《信息时报》)

  让人略感欣慰的是,黎某等10人比甘红英要幸运得多。因为,东莞法院二审判工厂向黎某等10名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加班工资合共70791.7元。

  这个结果当然让人高兴,但我们应该看到,黎某等工人的胜利并非一帆风顺,他们一度由原告成为被告。资方疯狂的打击报复,成为很多人不敢维权的重要原因。职工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空前严重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部门应该“出手”了!

  逝者已矣,但愿天堂里不会再有加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