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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城市标准(试行)》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2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江苏省卫生城市标准(试行) 》日前出台。

  《标准》要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基本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以及无证摊贩、店外设摊等行为和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应保持整洁,市容整洁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路灯亮化率95%以上。

  建成区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密闭容器存放,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实行密闭化。

  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水冲式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80%,二类以上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2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以上,绿地率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5平方米以上。(省卫李花)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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