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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交通违法被记满分 116名司机要重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2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 笔者从柳州市交警部门获悉,从去年6月至今年5月16日止,该市有116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或12分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这批驾驶人须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7天集中学习和考试(考科目一)。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发出通知,要求以上驾驶人从6月8日起,15天内前往车管所报名。

  4月20日起,柳州市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驾驶人集中教育整顿,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对记分达到12分驾驶人的重点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梁敏)编辑:韦怡作者: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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