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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玩校内运动器材 学生摔成伤残谁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23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 (记者邵澜 通讯员刘长生 实习生徐青)午休时间,学生偷偷去玩校内运动器材,结果造成伤残,责任到底归谁承担?

  昨日,法院一审判决,学校赔偿学生扬扬(化名)各项损失13000元。

  去年5月,学校午休时间,六年级学生扬扬睡不着,来到校内运动器械场玩耍。一时

失手,扬扬没能抓住吊环而跌落在地。事后,学校送扬扬到医院治疗,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后经法医部门鉴定,扬扬伤残程度为8级。

  因赔偿费用与学校协商未果,扬扬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

  扬扬家长认为,学校对事故发生疏于防范,应承担主要责任,即按90%比例赔偿8万余元。

  学校提供学校作息时间表、运动器械合格证书等后称,扬扬受伤是自身过错造成,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扬扬午休时间自行攀爬运动器械,属自由活动,学校在管理上并无不当之处。

  扬扬摔伤后,学校及时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已尽到管理和保护职责。

  因此,扬扬摔伤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鉴于扬扬摔伤时地点属于学校管理场所,学校应酌情承担15%的相应责任,赔偿13000元,扬扬自行承担85%的经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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