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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啤酒瓶炸瞎获赔1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30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 (通讯员梁军 记者张振军)枣阳市1名14岁女孩被爆裂的啤酒瓶炸伤左眼,其家人愤而将生产厂家告上法庭。6月2日,枣阳法院宣判,生产厂家赔偿11万余元。

  2005年8月12日,枣阳市兴隆镇女孩徐雪霞不慎将父亲买回的一瓶蓝力牌啤酒碰倒,左眼被炸瞎。事后,其父来到枣阳市人民法院,将啤酒生产厂家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厂家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枣阳市法院经审理查明,徐雪霞的父亲所购买的蓝力牌啤酒,瓶上无“B”字标识,属不合格产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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