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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商人的“荣辱”隐射官员的“荣辱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0:38 浙江在线

  据6月3日《新闻晨报》报道,“以前说起行贿,那是人人喊打,现在谈贿赂,大家的态度似乎暧昧了。”一位颇有“门道”的商业人士回想起自己的“成功之路”,对记者坦言:“我其实是贿赂的受益者。现在很多商人并不以行贿为耻,而是以能找到‘关系’、办成事、赚到钱为荣。”商业贿赂的流行在一些地方甚至演化为“笑廉不笑贪”。

  贿赂确实成为一些商业人士走向“成功之路”的“通行证”。“行贿清单”、“行

贿明码标价”、“受贿名单”……种种迹象表明,行贿越来越走向市场化。从这位颇有“门道”的商业人士的坦言,不仅可以发现一些商人所信仰的“荣辱观”,而且从商人的“荣辱”中不难窥见受贿者官员的“荣辱观”。很多商人之所以能找到“关系”、办成事、赚到钱,源自什么?他们的荣耀来自一些官员扭曲的权力观和畸形的“荣辱观”。《新闻晨报》的新闻中有这样一段话,耐人寻味——

  一位下派到中部某省当市长助理的挂职博士曾拒绝一房地产商500万元的贿赂。熟悉“潜规则”的基层干部如此点拨他:“制度管的都是看得见的权力,‘聪明’的领导应该学会利用隐性的权力。凭自己的位子,递个眼神、打个招呼或者抽空陪人吃顿饭,不仅会给老板们带来‘生产力’,也会为自己产生‘效益’。”

  能简单地指责商人“不以行贿为耻”吗?应该首先反思为什么商人需要找“关系”、能找到“关系”?为什么行贿就能办成事、赚到钱?反之,不行贿为何难以办成事?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是赤裸裸的金钱,官员的“效益”紧紧链接着商人的“生产力”。只要翻开贪官的腐败档案,就能领略到他们通过受贿带来经济效益的“快感”,受贿已不再是贪官们的耻辱,某种程度上成为荣耀。“宁可丢官也不退股”式的豪言壮语,难道不是官员与商人“荣辱与共”的典型表现吗?商人的“荣辱观”隐射出部分官员畸形的“荣辱观”。用“八荣八辱”教育和反腐利器来校正官员畸形的“荣辱观”,用法律来重拳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斩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粉碎官商“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作者: 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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