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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钟点工最低工资不低于4.8元/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2:31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6月5日电(记者储国强 耿学鹏)记者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面对非全日制用工快速发展的现状,为维护劳动者权益,陕西省将钟点工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四类工资区,工资最低不低于4.8元/小时。

  据介绍,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考虑到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差,劳动强度大,不享受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社会保险等因素,陕西省规定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略高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省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共分四个类区:一类工资区6元,二类工资区5.6元,三类工资区5.2元,四类工资区4.8元。

  据了解,陕西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还将随全省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提高而相应提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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