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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房地产不单纯是丑陋罪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4:42 温州新闻网

  逻辑和数据不会欺骗我们,对房地产行业,在我们愤怒地数落其种种黑幕的同时,很难否认这一基本事实:即这个行业的发展,是极大地增强了我们幸福感的美好奇迹,而不单纯是丑陋的罪过。

  从来没有一个行业在其发展早期遭遇如此之多的争议,以至于一国总理都会这样坦诚地说,他最觉得痛心的,是其过去的三年工作中,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包括医

疗、教育、住房、安全等解决得更好。

  近十年来,教育和医疗改革的举步维艰以及民怨所向,是一目了然的。但坦率地说,中国推行的房改,以及新世纪以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即便不说人人皆大欢喜,但称之为城市化过程中的较佳范例,应该并不为过。

  建国之后,中国一直延续福利分房制度,可能有人还在留恋这段岁月,但事实是,从20世纪60年代初一直到1980年,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没有任何改善,以人均居住面积而言尚不足5平方米,甚至不如建国初期的水平。住房分配的优先秩序遵循严格的官本位分配,或者说,那个时候,有权才有房,越位高权重,居住条件也就越优渥。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开始逐步发展,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房改制度平稳推进,绝大部分城镇职工都以福利的方式分得了自己的住房。现在城乡居民中拥有房屋的家庭已达82%,住房财产占居民家庭财产的48%。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容易听到对医疗改革、对子女入学乃至失业养老制度改革的种种街谈巷议,但很少有城镇职工对房改制度牢骚满腹,这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之后,推出的各种涉及国计民生的改革中,是不多见的。

  房改的同时,中国房地产行业也在不断发展,粗略地梳理,开发商类型大约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孟晓苏、任志强等为代表的“官商”,企业政府背景深厚;第二类是冯仑、潘石屹和易小迪等为代表的“牟商”,他们的商业风格受到牟其中的深刻影响;第三类是以深圳、广州一代开发商为代表的“粤商”,其商业理念接近香港;第四类是近年来蜂拥进入中国的外资开发商。

  总结一下目前中国的城镇居民居住水准,目前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6平方米,从1999年至今,平均每年人均居住面积增加了1平方米。但是单纯的居住面积还不足以反映这种变迁的深远。一是1980年之前,中国居民的住宅成套水平,也就是住宅中具有相对完善的待客、卫生、厨房和睡眠功能的比率,几乎是微不足道的,而目前城镇居民住宅成套率是67%,在城市为71%,在乡镇为62%。因此毫无疑问地,中国居民居住得更为舒适了。二是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的飞越,还承受了城市人口爆炸式增长的考验。1980年时中国的城镇居民1.9亿人,人均居住面积不过区区5平方米;如今城镇居民已是5.6亿,人均居住面积是26平方米。发生在中国短短20年的沧桑变迁,我不认为人类有史以来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有与此能够相提并论的佳话。

  以上的文字并不表示我想粉饰什么,只是想说,逻辑和数据不会欺骗我们,对房地产行业,在我们愤怒地数落其种种黑幕的同时,很难否认这一基本事实:即这个行业的发展,是极大地增强了我们幸福感的美好奇迹,而不单纯是丑陋的罪过。我一直固执地认为,近26年来,市场和开放是中国民众的最大福音,我们都受其福泽。如果一个人没有对生活、对社会和对亲朋好友的宽柔感恩之心,如果他总是陷入物欲纵横、攀比倾轧的狂躁,他就难以在似水流年中品味生命的本意。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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