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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制度与人哪个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5:51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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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常德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太太,在火车上捡了28个空瓶子,被铁路派出所拘留30多个小时,我是在网上看到这个消息的。看了后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自改革以后,其实我们许多领域,许多部门,许多人的思维观念中都存在着一种制度或是法律是大于人的。也即制度是怎么定的,这无所谓,但只要一制定了,对不起,您就是“天王老子”(当然实际基本是弱势平民)也得执行。

  那么我为什么要给它加上一个“天王老子”的绰号呢?这里就是说,在我们有些人的眼中,今天,制度,是可以盛行一切的。一切必须以制度的安排,制度的规章,制度的存在为第一目的。也即人是怎样的,那是无关紧要的,而制度则是绝对的第一位的。

  你像火车上捡空瓶子的这位老太太,其实再愚笨的警察可能也不至于分辨不出其到底是偶尔捡空瓶,还是职业拾荒者,还是借拾荒行抢劫者。

  但我们的执法者却是不管不顾这一切,一切以制度为由,制度规定火车上不准如何如何,于是乎,你就是有天大的情由,天大的情理,对不起,该拘也得拘。

  从改革以来,一些人以信奉、迷信西方制度经济学,到迷信带有西方浓重色彩的自由主义社会制度,从认钱不认人转而认制度不认人,其实已经给沉重的改革增加了不少惨痛的悲哀。我们从许多具体的案例中都可以看到,有些官员,执法者,实际是拿制度当自己行尸走肉的算盘珠,想怎么拨拉就怎么拨拉。而这样的一种严重的败坏改革开放的清新空气的污泥浊水,今天是不是应该给以一个以正视听的时候了呢?我认为是的。

  我们改革工作中所制定的一切制度,其实都不应该仅仅只是为了维护制度,或者说是为了维护权威。我们改革开放中所制定的一切制度,其实首先都应该具体是为了改革开放的具体顺利执行。而这一切,从今天看来,让人民,尤其是一些基层、底层的人民能有更多的辩诉、讲理,尤其是不能轻易的就把他们列为是被应该执法的对象,这一切,在改革中,今天是不是应该有所存在呢?

  可我们看到,在改革中,当官的犯了错误(当然腐败违法除外),可以异地重起,而平民百姓,哪怕你就是有了一点点小小的不知情,不懂法,对不起,不是加大处罚,就是变本加厉的克扣。而事实上我们的改革,事实上有时正是需要许多基层民众的不断“犯错”,不断探讨,才有可能重开一面的。

  看了捡空瓶被拘这篇新闻报道,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也是一个弱者,是一个在改革中,尤其是在文革中被强制的不得不当一个弱者的。可弱者的身份、地位、知识与教养,难道今天就可以无端的被这些并没有多少身份、地位、知识、教养的人随意的蹂躏吗?

  试想,如果这位老太太如果是这位警察的老娘,或是他们局长的老娘,他敢动辄就开出拘留5天的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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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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