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保安露富遭同事绑架杀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00 华夏时报

  索得赎金1.1万元主犯被执行死刑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身为保安的徐永亮,谎称为朋友过生日将另一名曾经共事的保安约出去后,伙同他人将其绑架后杀害。昨天,徐永亮被市一中院执行死刑。

  20岁的徐永亮与代明亮、王明明(均已被判刑)三人均担任过保安员,工作中相识

后,三人经常在一起厮混,但消费欲望常常让囊中羞涩的他们倍感“苦恼”。于是三人经密谋,想出了一条弄钱的“捷径”,他们把目标选定在曾一起干过保安、平时花钱大方、还常吹嘘家里有钱的袁某。

  2004年8月17日下午,徐永亮与王明明、代明亮等人来到袁某担任保安员的某小区,称要为一朋友过生日将袁某骗出。三人把袁某带到北京市昌平区北龙山西侧半山腰的一处人工山洞内,徐永亮等人用胳膊勒住袁某的脖子,并用绳子将其手、脚捆住,殴打并用刀威胁袁某。随后,他们就以袁某被绑架为由,向袁某亲属索要赎金人民币10万元,并指令将赎金存入事先开立的银行账户中。

  为了灭口,当日下午,徐永亮等先后用尼龙绳猛勒袁某颈部,致袁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并将袁某的尸体掩埋于山洞内。作案后,徐永亮还在向袁某家人敲诈:“拿钱见活人!”被告人徐永亮与王明明、代明亮等人一起从袁某亲属支付的赎金人民币1.1万元中取出1.08万元分赃并挥霍。

  据袁某的姐姐事后证实,2004年8月17日13时许,袁某的母亲接到电话,要求交10万元的赎金。不到一分钟,绑架者又打来电话,告诉了姓名和账号。见此情形,袁某的姐姐联系在北京的大学同学帮助在北京海淀分局报案。当日14时许,绑匪又给袁某的姐姐发来短信,内容为:不接电话你弟弟死。之后还多次给其发过短信。为了救袁某,袁某的父母和姐姐两次给指定账户打钱,一共汇款11000元。但徐永亮等人并没有因为拿到钱而放过袁某,而是残忍地将年仅19岁的袁某杀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