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议:被扭曲的政绩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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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0:53 大江网-江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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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河南省一犯罪团伙一年之内洗劫了10多个县区的40多个乡镇政府,非法获得赃款赃物价值50多万元,并致10名受害者(其中有镇领导)不同程度伤残。奇怪的是,这么多受害单位和个人居然没有一个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悉,这些乡镇不报案的原因是害怕上级追究其责任。上级明文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件的地区和单位,一年内不 得被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综合性先进单位,其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不得被评为先进、模范,不得晋职晋级。正是因为这些规定,才使他们不愿报案。怕影响政绩,继而怕影响仕途,遭抢了宁吃哑巴亏,其实暴露的是这些乡镇干部扭曲的政绩观。从另一个角度说,这种扭曲的政绩观实则在为腐败和犯罪“撑腰”——这正是该犯罪团伙能够疯狂作案的直接原因。 从政者、为官者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否则职权便成为捞取个人政治、经济利益的资本。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扭曲的政绩观一旦形成,其危害将波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比如,腐败的温床易于形成,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继而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为保政绩不报案,河南省40多个乡镇政府的行为绝非个别。如山西左云“5·18”透水事故,57名矿工被困,却被矿主和乡领导瞒报成5人。类似的瞒报近年来屡见不鲜,令人震惊。正是这种扭曲的政绩观,使官煤、官商勾结成为腐败的新特征,也致使安全生产留下许多隐患。 扭曲的政绩观,给腐败和犯罪提供了孳生的“土壤”。有关部门和领导对此应当引起警惕。 胡光华 |

